Job Description
司機 各運作單位 Ref. no : C/VOU/DRI/09/26-AP2 主要職責 : (a) 駕駛車輛接載乘客及運送貨物; (b) 清潔車輛及進行簡單汽車檢查; (c) 收發和搬運文件及包裹 / 貨物;及 (d) 因應運作需要或需跨境駕駛。 入職條件 : (a) 持有有效香港駕駛執照(類別:私家車、輕型貨車、私家小型巴士及私家巴士); (b)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者或有駕駛公司私家車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c) 有三年或以上駕駛工作經驗; (d) 具良好駕駛紀錄; (e) 能操流利廣東話及簡單英語,如懂普通話則更佳; (f) 能閱讀及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及 (g) 須通過駕駛技能測驗。 備註 : (1) 能即時到任者可獲優先考慮。 (2) 獲取錄者或須輪班工作和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3) 獲取錄者或須穿著制服。 (4) 獲取錄者會被派往薄扶林工作。為配合運作需要,獲取錄者亦可能會被調任不同區域的運作單位,駕駛不同類型車輛。 (5)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準僱員如被派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任職,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 (6) 申請人如在過去三個月內曾就該職位遞交申請表格,則無須重新遞交。
Data Source: Vocational Training Council (VTC). This job listing is automatically synced from VTC Careers website. Apply via VTC official 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