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員(屋宇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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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概述

地點
卓越培訓發展中心(電機業)(--)
工作類型
全職
發怖日期
4 天 前

額外細節

作業編號
22740
工作視圖
29

職位描述

教導員(屋宇裝備) 卓越培訓發展中心(電機業) 參考編號 : C/PA_EL/I_BS/09/26 入職條件: (a) 持有相關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並於所屬行業有三年工作經驗及/或教學經驗; (b) 申請人需持有效之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A牌或以上); (c) 若持有有效之水喉匠牌/第3級消防裝置註冊承辦商牌/屋宇裝備工程相關的CIC技能測試(大工)/相關學徒訓練證書,將獲優先考慮; (d) 能書寫中英文及操流利粵語; (e) 熟識一般電腦的應用;及 (f) 須通過技能測試。 主要職責: (a) 執行教學工作,包括學生評估、操作及保養培訓設施和器材作教學用途; (b) 執行課程行政的支援工作; (c) 協助制定及更新課程和教學套材; (d) 執行學生管理及支援工作,如招生、學生就業輔導、課程推廣等; (e) 執行有關質素保證政策; (f) 保持和加強與業界及相關協會的網絡;及 (g) 執行技能測試的相關工作。 備註: (1)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以上所述入職條件之(a)項,但具有八年相關行業工作及/或教學經驗,亦可應徵;在適用情況下,有關申請人則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3級的相關學歷。 (2)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3)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在辦公時間外及不同指定地點工作。 (4)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準僱員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
資料來源:職業訓練局 VTC。此職位由系統自動同步,申請請參閱 VTC 官方網站。

常見問題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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