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職責
臨床心理學家主要負責(a)按法庭及相關覆檢委員會要求為在囚人士進行心理評估;(b)為在囚人士提供心理輔導;(c)建議、制定和推行針對在囚人士更生的治療計劃;(d)為職員提供相關訓練;(e)進行與工作相關的資料蒐集/研究;以及(f)按需要為職員和他們的家人提供心理治療。
(註: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臨床心理學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附註(a)];(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及在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入職條件註(4)至(7)];(c)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及(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入職條件註(8)]。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將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申請方法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 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接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上述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請於申請書內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妥為收悉。
申請須知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電郵至appointments@csd.gov.hk,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以便進行學歷評審。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及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此職位由系統自動同步,詳情請參閱政府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