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首席課程主任(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EDB/CDI/160/26)

[政府] 首席課程主任(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EDB/CDI/160/26)

[政府] 首席課程主任(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EDB/CDI/160/26)

工作概述

地點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香港
工作類型
合約制
薪水
$130,255 - $130,255 月薪
發怖日期
14 天 前

額外細節

電話號碼
2892 5846
作業編號
161
工作視圖
57

職位描述

職責

(a) 擔任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組的主管,領導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的發展工作,特別是經濟科、倫理與宗教科、地理科及公民、經濟與社會(中一至中三) 及宗教教育科(中一至中三);
(b) 策劃、組織和推行教師培訓課程,以配合有關課程的實施;
(c) 策劃和監督教學資源的製作,以配合有關課程的實施;
(d) 策劃、組織和推行與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相關的學生學習活動、研究發展及評估計劃;
(e) 就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相關的課程事宜,為課程發展處轄下的相關組別、教育局轄下的相關分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學校、其他有關的政府部門和機構提供意見及與之協作,包括參與有關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的部門/跨部門/非政府委員會及/或工作小組;
(f) 協調及統籌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內課程的課本及有關教學資源評審工作;
(g) 執行及監察與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相關的課程/科目津貼的行政工作;以及
(h) 執行被委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經濟/地理/宗教研究/通識教育/社會教育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i)];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或英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在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及英文運用試卷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者優先 [見註(iii)];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見註(v)];
(e) 在取得上述(a) 及 (b) 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2年有關經濟科/倫理與宗教科/地理科/公民、經濟與社會科(或以前稱為生活與社會科)(中一至中三)/ 宗教教育科(中一至中三)/ 高中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經驗 [見註(iv)];
(f) 對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及本地教育制度有豐富知識;
(g) 持有與經濟/地理/宗教研究/通識教育課程發展有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優先[見註(ii)] ;以及
(h) 申請人須處事盡責、積極主動、對工作有熱誠,並須品格良好,願意為教育界服務,作出承擔,以及能以中英文與人有效溝通。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為期2.5年。

福利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8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c) 其他附帶福利包括醫療及牙科診療福利,在適當情況下,更可獲得房屋福利。

申請方法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申請須知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首席課程主任(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EDB/CDI/160/26)。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 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 發送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 scoapcd@edb.gov.hk。請在電郵標題 註明職位名稱及教育局編號,例如 :「申請首席課程主任(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EDB/CDI/160/26)」。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此職位由系統自動同步,詳情請參閱政府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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