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职责
助理教育主任(音乐)主要负责:
(a) 在惩教设施内由在囚人士组成的步操乐队的日常运作、训练、管理和发展;
(b) 监督乐队的演出(包括内部和外部演出);
(c) 执行高中及以下程度的教学工作;及
(d) 执行与教育相关的行政工作和多元化的专业职务。
获取录的申请人或须任教由惩教署安排的任何科目。
(注:获聘人士须受《监狱条例》约束。)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a)持有香港颁授主修相关科目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及(b)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中学教育),或具备同等学历;或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中学教育),或具备同等学历 [注(a)至(b)及附注(a)];及(c)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均取得「一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入职条件注(2)至(4)];及(d)能操流利粤语及英语;以及(e)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入职条件注(5)]。
入职条件注:
(1)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申请人若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中学教育),或具备同等学历;或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中学教育),或具备同等学历,如获聘用,其入职薪级为总薪级表第17点。
(2) 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
(3) 政府在聘任公务员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4)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成绩;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D级成绩;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D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其IELTS成绩可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 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5)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相关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申请方法
申请人[注(c)]必须–
(a) 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 340 网上申请系统 (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申请书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概不受理;以及
(b) 把已填妥的补充资料表格 [SIF (Rev. 7/2026)] ,连同可证明各项相关学历(例如学位、师资培训、语文能力水平、综合招聘考试和语文能力要求/语文能力评核成绩)的证书及成绩单副本电邮至appointments@csd.gov.hk。如补充资料并非以指定表格提交、资料不全或逾期提交、没有夹附充足证明文件、以亲身、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其申请将不获处理。申请人必须在电邮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注:该表格可在惩教署网站下载:
https://www.csd.gov.hk/images/doc/recruit/recruit_form/SIF.pdf)
申请人须于指定的补充资料表格[SIF (Rev. 7/2026)]提供相关学术资历及工作经验。
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两个月内接到电邮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上述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申请须知
(a)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f)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面试。
(g)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h)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及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i)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