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职责
见习生将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接受符合各有关专业学会要求的实务训练。
入职条件
(I) 在2026年或以后获取香港各大学的屋宇装备工程学位或其他相关的学位或学历,此等学位或学历须符合成为香港工程师学会屋宇装备工程界别正式会员的要求,并且有资格参加该学会屋宇装备工程界别的"A"项训练计划;以及
(II)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聘用条款
上述见习空缺属临时职位,见习生并非公务员,亦不会按公务员条款及条件雇用。其受训津贴亦独立于公务员薪酬。见习期为两年。训练期满后不保证会获得政府继续雇用,惟合适的见习工程师或会获选聘为助理合约工程师,在指明期间按当时适用的聘用条款受聘。
申请方法
详见附件。
申请须知
详见附件。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