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夜間兼職講師(中文及普通話)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黃克競) 部門 : 語文中心 參考編號 : O/HW-LC/PTE_L(CPC)/10/26 主要職責: (a) 執行教學職責,包括監督學生的課業; (b) 履行與學生和學術行政有關的職責; (c) 制定課程內容以及教學材料; 及 (d) 參與部門的活動項目。 入職條件: (a) (i) 持有以下其中一項的認可學位: 中國語文 / 中國語言文學 / 語言研究(中文)、中文語言學 / 教育(中文);或 (ii) 認可的外語翻譯或第二語言教學學位。申請人應提供載有課程詳情的成績單,以供考慮; (b) (i)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PSC)二級乙等或以上;或 (ii) 通過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HKEAA)或同等機構管理的教師語文能力評核(普通話)考試; (c) 需具有三年或以上相關教學經驗;及 (d) 良好的中英文溝通和表達能力。 備註: (1) 較少教學經驗的申請人可能會獲考慮聘任為夜間兼職助理講師,其職級為「教學助理」。 (2) 申請人需參加筆試。
資料來源:職業訓練局 VTC。此職位由系統自動同步,申請請參閱 VTC 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