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職責
(a) 宣傳、教育、監察及勸喻公共人士注意個人衛生及保持泳池清潔;
(b) 解答市民的查詢,包括向他們解釋《公眾泳池規例》。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為年滿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b) 具備中三或同等學歷;
(c) 能操流利廣東話。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獲優先考慮:
(a) 具備中五或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
(b) 能操一般英語/普通話;
(c) 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一般電腦軟件(如Microsoft Word / Excel / PowerPoint),或電腦繪圖軟件的應用知識;
(d) 具備籌辦康體活動的基本知識和相關經驗;
(e) 持有有效急救證書;
(f) 具備義工服務經驗。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續約與否須視乎部門工作需要、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和行為而定。
申請方法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遞交申請。以其他方式(包括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b)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五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c) 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必須於面試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正本,並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資格;申請人亦須提供有關文件副本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資格,本署有權不考慮其申請。
申請須知
(a)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b)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d) 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可訂定篩選準則,以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作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e)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f) 申請人在申請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僱用相關的事宜上。有關資料會交予本署授權處理相關資料的人員,用作進行招聘及遴選事宜。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此職位由系統自動同步,詳情請參閱政府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