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職責
(a) 協助籌備及執行各項康樂體育活動,包括體育比賽、同樂日及嘉年華會等;
(b) 協助監督主要活動助理、活動助理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日的所有運作及安排;
(c) 處理一般辦公室文書工作,包括電腦資料輸入;以及
(d) 解答一般查詢及處理突發事件及制定應變計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b) 具中三或同等學歷;以及
(c) 能操流利廣東話及一般英語。
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獲優先考慮:
(a) 具中五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b) 能操一般英文及略懂普通話,並能書寫及閱讀中英文;
(c) 具備中英文文書處理、一般電腦軟件(如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 等)和電腦繪圖軟件應用知識;
(d) 具備籌辦康樂或園藝活動的基本知識和經驗;
(e) 具最少三年協助籌備康樂活動的工作經驗(只適用於申請活動幹事及主要活動助理);
(f) 持有有效急救證書/拯溺證書;
(g) 具備義工服務經驗;以及
(h) 持有手語翻譯或中文觸感手語相關證書(包括受僱機構簽發相關經驗的有效證明文件)或具備籌辦殘疾人士康體活動的基本知識和相關經驗。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續約與否須視乎部門工作需要、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和行為而定。
申請方法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遞交申請。以其他方式(包括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b) 在完成網上申請後,申請人必須把「入職條件」中提及的相關證明文件副本電郵至sdo@lcsd.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員工(中西區及南區康樂事務辦事處)」及網上申請編號,並於證明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c) 資料不全、沒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未妥為簽署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d)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4至5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申請須知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此職位由系統自動同步,詳情請參閱政府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