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職責
獲取錄者將負責支援渠務署的電話協調中心及緊急事故控制中心。電話協調中心每天24小時運作,緊急事故控制中心則會視乎天氣狀況及運作需要而啓動。
此職位的標準工作時數一般為每星期44小時,並須輪班工作(以非辦公時間為主,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及通宵輪班)。每更的實際工作時間及時數不一,並須視乎運作需要而定。為維持每天24小時向市民提供不間斷的服務,即使在惡劣天氣情況下(例如颱風襲港及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獲取錄者仍須按編定時間報到當值。
獲取錄者將負責以下職務,包括但不限於─
(1) 主要在非辦公時間監督和支援中心督導組、渠隊管理組、電話接線員及分區經理,以維持電話協調中心及緊急事故控制中心的運作;
(2) 緊貼並跟進最新運作及安全要求,以及智慧科技應用的落實/合規情況;
(3) 處理複雜及重大投訴個案時,立即向渠隊管理組人員、電話接線員及分區經理作出指引及指示;
(4) 就土地勘測及外勤工作向承辦商提供指示;
(5) 利用智慧平台監察天氣狀況,並在暴雨或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發出時立即提供水浸情況報告;
(6) 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並在有需要時確保緊急事故控制中心順利啓動和運作;
(7) 在緊急事故及暴風雨應變組織人員抵達前,監督緊急事故控制中心的運作,確保服務不會中斷並隨時待命;以及
(8) 執行由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持有本港大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以主修工程、風險管理、營運管理、設施管理、應急管理、公共行政或其他相關學科為佳;
(b) 在取得(a)項所述學歷資格後,具備最少五年取得資格後的相關運作經驗,其中最少兩年擔任主管或當值經理。如具備在緊急事故/運作控制中心及熱線中心處理緊急或有迫切性個案的工作經驗,或具備公共服務、公共工程或設施營運、資源調配及動員或相關範疇的工作經驗尤佳;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1];
(d) 精通中英文,並具備優良的溝通及報告技巧;以及
(e) 具備在緊急情況下作出明智判斷的才能、掌握智慧科技及平台的實務知識,並樂於接受運作上的轉變及新程序尤佳。
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的正式會員(土木、環境、電機或機械界別)資格或同等資格者尤佳,並將獲得港幣68,815元之較高月薪[註2及3]。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本署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且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
申請方法
[只接受網上申請]
(a)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 作網上申請,並須在二零二六年十月二日或之前把以下文件副本電郵至<a href="mailto:appointments@dsd.gov.hk">appointments@dsd.gov.hk</a>。請在電郵標題中註明「申請中心運作主任職位」及你的網上申請編號。
(i) 相關學歷證書/信件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以及/或相關語文能力證明文件的副本;
(ii) 取得學歷資格後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副本;
(iii) 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或信件(例如登記證書、會員證、有效會員證明)的副本;以及
(iv) 詳細的工作經驗履歷。
(b) 為避免證明文件副本延遲或未能成功傳送到指定的電郵地址,請確保附件為PDF格式,而其檔案大小不超過20MB。
(c) 申請書(G.F. 340)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沒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概不受理。
(d) 申請人可能會獲邀請參加筆試及/或面試。如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至十個星期內沒有接獲通知參加筆試及/或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e) 由於邀請信及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發送,申請人須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及通知信妥為收悉。
申請須知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網上申請系統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資料一線通 (DATA.GOV.HK)。此職位由系統自動同步,詳情請參閱政府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