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职责
获取录者将负责支援渠务署的电话协调中心及紧急事故控制中心。电话协调中心每天24小时运作,紧急事故控制中心则会视乎天气状况及运作需要而启动。
此职位的标准工作时数一般为每星期44小时,并须轮班工作(以非办公时间为主,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公众假期及通宵轮班)。每更的实际工作时间及时数不一,并须视乎运作需要而定。为维持每天24小时向市民提供不间断的服务,即使在恶劣天气情况下(例如台风袭港及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间),获取录者仍须按编定时间报到当值。
获取录者将负责以下职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主要在非办公时间监督和支援中心督导组、渠队管理组、电话接线员及分区经理,以维持电话协调中心及紧急事故控制中心的运作;
(2) 紧贴并跟进最新运作及安全要求,以及智慧科技应用的落实/合规情况;
(3) 处理复杂及重大投诉个案时,立即向渠队管理组人员、电话接线员及分区经理作出指引及指示;
(4) 就土地勘测及外勤工作向承办商提供指示;
(5) 利用智慧平台监察天气状况,并在暴雨或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发出时立即提供水浸情况报告;
(6) 向上级汇报紧急情况,并在有需要时确保紧急事故控制中心顺利启动和运作;
(7) 在紧急事故及暴风雨应变组织人员抵达前,监督紧急事故控制中心的运作,确保服务不会中断并随时待命;以及
(8) 执行由上级指派的其他职务。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a) 持有本港大学学位,或具同等学历,以主修工程、风险管理、营运管理、设施管理、应急管理、公共行政或其他相关学科为佳;
(b) 在取得(a)项所述学历资格后,具备最少五年取得资格后的相关运作经验,其中最少两年担任主管或当值经理。如具备在紧急事故/运作控制中心及热线中心处理紧急或有迫切性个案的工作经验,或具备公共服务、公共工程或设施营运、资源调配及动员或相关范畴的工作经验尤佳;
(c)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同等成绩[注1];
(d) 精通中英文,并具备优良的沟通及报告技巧;以及
(e) 具备在紧急情况下作出明智判断的才能、掌握智慧科技及平台的实务知识,并乐于接受运作上的转变及新程序尤佳。
具备香港工程师学会的正式会员(土木、环境、电机或机械界别)资格或同等资格者尤佳,并将获得港币68,815元之较高月薪[注2及3]。
聘用条款
获取录者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12个月。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本署的服务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福利
如受聘人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及行为持续良好,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约满酬金,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会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受聘人可享有不低于《雇佣条例》规定且适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公众假期、年假、产假/侍产假、疾病津贴。
申请方法
[只接受网上申请]
(a) 申请人必须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 作网上申请,并须在二零二六年十月二日或之前把以下文件副本电邮至<a href="mailto:appointments@dsd.gov.hk">appointments@dsd.gov.hk</a>。请在电邮标题中注明「申请中心运作主任职位」及你的网上申请编号。
(i) 相关学历证书/信件和修业成绩表副本,以及/或相关语文能力证明文件的副本;
(ii) 取得学历资格后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副本;
(iii) 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信件(例如登记证书、会员证、有效会员证明)的副本;以及
(iv) 详细的工作经验履历。
(b) 为避免证明文件副本延迟或未能成功传送到指定的电邮地址,请确保附件为PDF格式,而其档案大小不超过20MB。
(c) 申请书(G.F. 340)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或没有提交所需证明文件,概不受理。
(d) 申请人可能会获邀请参加笔试及/或面试。如申请人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没有接获通知参加笔试及/或面试,可视作落选论。
(e) 由于邀请信及通知信将以电邮方式发送,申请人须提供正确的电邮地址,并有责任查阅电邮,以确保邀请信及通知信妥为收悉。
申请须知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a href="https://www.csb.gov.hk">https://www.csb.gov.hk</a>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 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网上申请系统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