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助理教育主任 可供申请任教的科目: (A) 中国语文 (B) 英国语文 (C) 数学 (D) 物理 (E) 地理 (F) 音乐 (G) 资讯及通讯科技 (H) 科技与生活(食品科学与科技)

[政府] 助理教育主任
可供申请任教的科目:
(A) 中国语文
(B) 英国语文
(C) 数学
(D) 物理
(E) 地理
(F) 音乐
(G) 资讯及通讯科技
(H) 科技与生活(食品科学与科技)

[政府] 助理教育主任 可供申请任教的科目: (A) 中国语文 (B) 英国语文 (C) 数学 (D) 物理 (E) 地理 (F) 音乐 (G) 资讯及通讯科技 (H) 科技与生活(食品科学与科技)

工作概述

位置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6楼1636室教育局聘用及人事组, 香港
工作类型
长期聘用
薪水
$35,780 - $35,780 月结
发布日期
13 天 前

额外细节

电话号码
2892 5958 / 2892 5705
工作编号
174
工作视图
50

职位描述

职责

申请人必须具责任感、积极进取和热心工作;品格良好、为人正直;有志于教育服务;以及能以中、英文有效沟通。

助理教育主任主要负责以下职务 -
(a)在官立中学授课;
(b)担任班主任;
(c)筹办及推行课外活动;
(d)评核及记录学生成绩;以及
(e)统筹/执行校内多样化的专业职务,包括于校内推行教育措施和政策、协助处理校内的特别职务、行政工作及非教学职务,例如编订学校课程、推行公民教育/德育/性教育、处理学校训育工作、提供学生辅导和升学及就业辅导,以及协助举行校内/公开考试等。

获取录的申请人或须任教由教育局安排的任何科目。

入职条件

二零二六年助理教育主任的招聘将开放予持有相关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人士及现正修读相关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将在二零二六至二七年或二零二七至二八学年毕业的学生申请。

申请人必须 -
(a)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参阅注 (a)至(c)];
(b)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取得及格成绩[参阅注 (d)至(e)];

以及

就科目(A)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A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中国语文的教育学士,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A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中国语文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主修中国语文的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主修中国语文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就科目(B)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B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英国语文的教育学士,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B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英国语文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主修英国语文的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主修英国语文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以及
(d)(i)B 在语文能力评核[附注(4)]的英国语文科评核中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或获豁免符合该项语文能力要求;或
(d)(ii)B 在「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制度」(IELTS)(学术领域)[附注(5)]中整体评级达到7.5级或以上,并在同一张成绩单中,聆听、阅读、写作和口语各项均达到不低于7.0级,以及在「课堂语言运用」评核中取得「达标」成绩[附注(6)],或获豁免符合该项语文能力要求。

就科目(C)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C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数学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C 持有上文第(c)(i)C项所述以外的其他学位(主修数学)[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学士/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就科目(D)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D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物理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D 持有上文第(c)(i)D项所述以外的其他学位(主修物理)[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学士/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就科目(E)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E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地理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E 持有上文第(c)(i)E项所述以外的其他学位(主修地理)[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学士/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就科目(F)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F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音乐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F 持有上文第(c)(i)F项所述以外的其他学位(主修音乐)[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学士/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就科目(G)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G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资讯及通讯科技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G 持有上文第(c)(i)G项所述以外的其他学位(主修资讯及通讯科技)[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学士/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就科目(H)而言,申请人亦必须-
(c)(i)H 持有香港颁授主修科技与生活(食品科学与科技)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c)(ii)H 持有上文第(c)(i)H项所述以外的其他学位[主修科技与生活(食品科学与科技)][附注(3)],及
(a) 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学士/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或
(b) 持有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附注(3)]。

受聘者须符合《教育条例》(第279章)有关教师注册的现行要求,以及教育局局长/教育局常任秘书长不时发出关于官立学校的其他指示。

尚未符合上文(a)项语文能力要求,而预计可于二零二七年一月底或之前在综合招聘考试两份语文试卷中取得「二级」成绩,或同等成绩,亦可递交申请。

入职条件详情请参阅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about-edb/info/recruitment/AEO2026_Chi.pdf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有关人员在通过试用关限后,若符合教育局的现行要求,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受聘[附注(8)至(10)]。

申请方法

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上清楚注明将会获取的相关学历或资格和预计获取日期,并须在本局订定的限期前提交相关文件,例如证明信函、证书及成绩单等,以证明其在上述期间取得所需学历或资格以及符合入职条件,否则本局将不再处理其申请。

申请人必须透过教育局电子表格系统(http://www.edb.gov.hk > 「有关教育局」 > 「教育局资讯」 > 「教育局招聘事宜」 > 「公务员职位空缺」) 在截止申请日期之前递交申请。

在完成网上申请时,申请人必须上载用以证明各项相关学历[例如学位、师资培训(如适用)、语文能力水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及综合招聘考试]的文凭/证书及列明所修读课程的主修及副修科目的成绩单的副本。科目(B)的申请人亦须上载语文能力评核证书/「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制度」(IELTS)(学术领域)成绩或获豁免通知书的副本。持有香港以外学术机构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亦须上载有关学术机构所签发的文凭/证书、成绩单及列明有关课程的授课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读制、在当地院校上课/遥距授课等)的证明文件副本。申请人也应尽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关的学历证明文件副本,以便进行学历评审的工作。

申请人可提交一份申请以同时申请多份教育局正在刊登招聘广告的助理教育主任科目空缺。申请人必须透过教育局电子表格系统作网上申请。申请书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概不受理。

申请人如获邀參加面试,预计会在二零二六年十二月底或之前接获电邮通知。如有需要,本局会以电邮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资料。请确保已填写正确的电邮地址。由于核实申请人的资格需时,申请人即使获邀参加面试,并不表示已符合助理教育主任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如未获邀參加面试,可视作落选论。

申请须知

(1) 顶薪点只供参考,有关的资料日后或会更改。[注:持有由香港专上教育机构颁授的教育学士/学位教师教育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具备同等学历;或由前教育学院或前香港教育学院颁授的教师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者,其入职薪级为总薪级表第17点[附注(2)]。获取录人员如未持有上述学历,须受薪酬关限限制。]
(2) 视乎当时的情况,在职非公务员教师若由资助、官立、按位津贴、买位或直接资助学校转职至官立学校相同或同等职级的教学岗位时,在没有中断服务的情况下,通常会在转职新职位后支取不低于现有的薪酬,并以新职位的顶薪点为上限。转职新职位后的薪酬以教育局最终决定为准。
(3) 为广周知,经本地评审的学士学位属资历架构第5级别。虽然资历架构第5级别亦涵盖其他资历,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会接纳相关科目的学士学位资历。有关资历架构的详情,可浏览资历架构网站(http://www.hkqf.gov.hk)或致电3793 3955查询。
(4) 语文能力评核前称「教师语文能力评核」。英国语文科评核共设五卷,包括阅读、写作、聆听、口语和课堂语言运用。
(5)「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制度」(IELTS)(学术领域)成绩设有两年有效期。
(6) 在同一次「课堂语言运用」评核的4个评核范畴中,其中3个评核范畴最少达到「3等」或以上,而其余的1个范畴则须达到「2.5等」或以上。
(7) 已参加官立或资助学校教师提早退休计划者,其应征助理教育主任职位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8)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9)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10)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福利。在适当情况下,亦可获得房屋福利。
(11) 假如新入职员工成功通过试用或合约期而其后转为按新长期聘用条款受聘,他/她便符合资格参加公务员公积金计划(公积金计划)。政府对公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包括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按累进供款率计算,供款率为合资格员工实任职级基本薪金的5%至25%,按员工按公务员条款受聘并完成的无间断服务年期递增。一般而言,当合资格员工完成三年的无间断服务年期并转为按新长期聘用条款受聘及加入公积金计划时,上述的政府供款率为15%。有关公积金计划的详情,可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
(12)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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