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职责
助理验船主任(船舶)主要负责以下助理专业层面的工作:
(a) 执行与商船有关的条例所规定的法定及其他相关职务,计有海上安全、防污、保安、海员福利和管理,当中包括调查意外事故、审核香港注册船舶及其公司;以及
(b) 就建造新船和政府船队维修事宜,执行政府造船工程师的职务。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持有本港大学颁授的造船学或相关科技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请参阅注(1)];
(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请参阅注(2)];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请参阅注(3)]。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或直至该人员取得指定专业资格,以较迟者为准,最长可达五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有关人员从获聘任为助理验船主任(船舶)日期起计的最长五年期间之内,须取得指定专业资格。任何人员如未能遵办或会被终止聘用。
[注:所有助理验船主任(船舶)均须接受专属培训课程训练,以汲取相关知识及经验,从而取得指定专业资格。他们亦须前往外地执行检验或审核职务。]
申请方法
申请人必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https://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
申请书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概不受理。
在网上递交申请后,申请人须在2026年8月14日或之前把下文所述的所需的证明文件副本电邮至recruitment@mardep.gov.hk,并在电邮标题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及网上申请编号。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a) 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和印有选修科目的修业成绩表副本;以及
(b) 《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的及格成绩副本(如有)。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申请人必须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合资格的申请人须参加笔试。只有在笔试中成绩及格的申请人,方会获邀参加面试。由于核实申请人的资格需时,申请人即使获邀参加笔试,并不表示已符合助理验船主任(船舶)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四至六个星期内以电邮方式接获通知(申请人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电邮地址能接收有关获邀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笔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申请须知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持有有关学历的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电邮至本处。
(j)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