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职责
高级注册药剂师的主要职责为 —
(a) 为分阶段推行第一层药物审批和重组药物审批的整体框架/架构进行筹备工作;
(b) 筹备及监督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的实施工作;
(c) 修改本地现行的药物警戒框架,使其与国际标准一致;
(d) 研究本港与海外的药物监管制度/组织架构/法律框架并将两者作一比较,从而制订日后适用于本港的管治和指挥架构;
(e) 检讨现行的药物法例,并提出适当的修订建议;
(f) 监督有关药剂制品规管的指引和标准(例如《良好审评规范》、《临牀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管理规范》等)的拟备和实施工作;
(g) 负责就(e)项的指引和标准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提供建议;
(h) 负责就(e)项的经修订指引和标准与本地持份者联系沟通,并规划相关实施安排;
(i) 就与(e)项的经修订指引和标准相关的事宜,统筹本港与中国内地和国际机构/组织之间的合作事宜;
(j) 率领一队专业人员执行以下工作:(i) 处理第一层和第二层审批下的新药注册、注册续期和更改注册详情的申请;(ii) 就本地和海外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察、评估和讯号检测;(iii) 审评临牀试验/药物测试证明书的申请;或(iv) 就《临牀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进行巡查;以及
(k) 执行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职务。
(备注:可能须要执行随时候召职务或在正常办公时间以外工作。)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
(a) 已向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香港法例第138章)设立的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
(b) 持有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发出的有效执业证明书;
(c) 在注册后具有最少15年相关工作经验(注1-注2);
(d) 具备良好的项目管理和沟通技巧;以及
(e) 中、英文书写能力俱佳,能操流利粤语、普通话及英语。
申请人如曾于药物监管机构工作或曾投身制药业,负责药物监管、卫生资讯、药物警戒、临牀试验及/或曾在香港境外的药物监管机构工作,可获优先考虑。
聘用条款
成功的申请人将按为期不多于一年之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续约与否视乎届时本部门的服务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福利
(a)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工作表现和行为良好,则在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按照《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规定而又适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公众假期(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
申请方法
高级注册药剂师的申请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至2026年8月9日(星期日)。申请人必须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340网上申请系统(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申请书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概不受理。
申请人须于申请书内详列与入职条件相关的学历及注册后工作经验,以及根据香港法例第 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的编号。
申请人须在2026年8月16日(星期日)或之前把修业成绩表/文凭/证书/其他证明文件副本电邮至appts_registry2@dh.gov.hk,并在电邮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及网上申请编号。
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请概不受理。申请人须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招聘考试/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十个星期内接到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申请须知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将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电邮至appts_registry2@dh.gov.hk。
(h) 在临近截止申请日期,接受网上申请的伺服器可能因为需要处理大量申请而非常繁忙。申请人应尽早递交申请,以确保在限期前成功于网上完成申请程序。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