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牙齿卫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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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概述

位置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楼1807室卫生署聘任组
工作类型
长期聘用
薪水
$19,930 - $19,930 月结
发布日期
1 月 前

额外细节

电话号码
2961 8527
工作编号
130
工作视图
118

职位描述

职责

牙齿卫生员的主要职责为在牙科医生督导下执行下列职务-
(a) 清洁牙齿、去除牙石和牙渍;
(b) 使用预防牙患药剂;
(c) 拍摄口腔内外X光片,以确定口腔、上下颚、牙齿和关连部位所受损害或怀疑受到损害的情况;以及
(d) 就与牙齿卫生有关的事项提出意见。

入职条件

申请人必须-
(a) 已向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注册为执业牙齿卫生员[请参阅注(2)];
(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请参阅注(3)]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并能操流利英语和粤语;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请参阅注(4)]。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

申请方法

此职位并无特定截止申请日期。申请人必须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 G.F. 340 网上申请系统 (https://www.csb.gov.hk) 作网上申请。申请书如资料不全或以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递交,概不受理。

申请人须在提交网上申请后的一星期内将由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发出的牙齿卫生员登记证明书的副本,以及证明其语文能力的文件副本电邮至 appts_registry1@dh.gov.hk,并在电邮及各证明文件副本上注明申请的职位名称及网上申请编号。

申请人须于申请书内提供一个电邮地址。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本署收到申请表格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电邮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申请须知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公务员职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并成为公务员。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顶薪点的资料只供参考,该项资料日后或会作出更改。
(f) 附带福利包括有薪假期、医疗及牙科诊疗。在适当情况下,公务员更可获得房屋资助。
(g)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h)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遴选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将修业成绩表副本及证书副本电邮至appts_registry1@dh.gov.hk。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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