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兼职导师 / 领队 / 营务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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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概述

位置
新界沙田排头街1-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3楼体育工作人员发展组
工作类型
兼职
薪水
$105 - $105 时结
发布日期
2 月 前

额外细节

电话号码
2601 8874
工作编号
106
工作视图
111

职位描述

职责

主要负责协助推行各项康乐体育活动,包括担任课程/活动的兼职导师/领队/营务导师。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续约与否须视乎部门工作需要、受聘人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而定。

申请方法

(a) 申请人必须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的G.F. 340网上申请系统(https://www.csb.gov.hk)递交申请。以其他方式(包括亲身、邮寄、传真或电邮)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
(b) 在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必须把「入职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副本及LCS285表格 (https://www.lcsd.gov.hk/tc/aboutlcsd/forms/lcs285.html) 电邮至sod@lcsd.gov.hk。请在电邮标题注明「申请兼职导师/领队/营务导师职位」及网上申请编号,并于证明文件副本每一页注明网上申请编号。
(c) 资料不全、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妥为签署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申请须知

(a)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b)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c)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d)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e) 获聘者或需要户外╱不定时工作及在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工作。

资料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

数据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资料一线通 (DATA.GOV.HK)。此职位由系统自动同步,详情请参阅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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